ERP软件仓库作业流程(9)成品出运/销货作业规定

个人观点,仅供参考


第一条 目的

明确规范本公司成品销货作业标准,确保成品销货及时、准确、无误。

第二条 范围

本规定适用之范围:“宁波**光电科技有限公司”、“宁波**电子有限公司”仓储物流中心收货组。

第三条 【成品销货单】规定

3.1 产品事业部PMCERP系统制定【成品销货单】、打印、经由产品事业部业务经理、产品事业部总经理签字发布。

3.2 【成品销货单】格式

3.3 【成品销货单】一式三联,其中:第一联(白)仓库账务员、第二联(红)财务、第三联(黄)产品事业部PMC分别保存。

第四条 成品销货作业流程图

第五条 成品销货作业指导书

5.1 产品事业部PMC应提前在ERP系统中生成【成品销货单】,打印并经产品事业部业务经理、产品事业部总经理签署后发布至成品仓管专员。同时将货柜车到车时间、司机、司机联系电话、货柜号等相关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到成品仓管专员。

成品专管员应将装柜需求(装柜数)及时通知到装柜小组。

5.2 货柜车到仓库后,成品仓管专员应及时将货柜到车信息通知到产品事业部PMC、成品仓管员和装柜小组负责人,并依据装柜开始时间,要求相应的货款监装人员及时到场。

5.3 装柜开始前,成品专管员应认真核对装箱信息清单,出货港口、中转港口及卸货港口等信息,确认无误后组织装柜。

5.4 装柜小组必须安装规定的装柜顺序装柜,监装人员需全程监装。

5.5 货柜装完后,再次审核【装箱清单】并在【成品销货单】的签字、确认,并在1日内将【成品销货单】交仓账务员。

5.6 仓库账务员依据已经签核的【成品销货单】,进行ERP中【成品销货单】的审核。

2 装箱清单(格式)

5.7 成品仓管员必须监督、提醒装柜小组安全装柜,确保货物、人员安全。